IP加速器是稳定运营二十年的老牌游戏加速器,可以加速您的IP,降低网络延迟

当前位置: IP加速器 » 电信加速器
消费者欠中国电信一角短信费 中国电信扣消费者五百四

消费者欠中国电信一角短信费 中国电信扣消费者五百四十元

―――中国电信无线上网卡“霸王条款”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
  刘女士于2008年6月花费1170元购买中国联通CDMA无线上网卡一张,使用期限为13个月,有效期间内北京市可以无限时上网。
  2009年1月,突然间无法上网,刘女士怀疑是笔记本电脑或网卡出现固障,所以先后对电脑及网卡进行检修,均正常,但仍然无法上网。后来将网卡放到其他电脑仍然无法上网。2009年3月向联通客服打电话咨询,被告知无线上网卡的运营商到2008年10月1日已经变为中国电信,让找中国电信处理。
  刘女士打电话到电信客服,得知她曾发送一条信息,欠费中国电信1角钱,三个月内未交付此1角钱而被停机。当刘女士表示去交付此1角钱而让电信开通服务时,电信表示,欠费时间长,该无线上网卡已被消号,无法开通上网服务,所剩款项也不能退还。

都说电信霸道,而今略见一斑。

刘女士的无线上网卡是预付费卡,欠费1角的情况下,电信完全可以从卡内扣除,或者在卡到期时提前终止1角钱所对应的上网时间,而中国电信在未做任何提示的情况下,在网卡还有半年使用期时,单方终止上网服务,导致刘女士无法上网。
  最无法让人接受的是,电信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消除卡号,拒绝接受交费开通服务,并且将投诉人剩下半年的网费据为已有。消费者欠中国电信1角钱,电信竟然扣了消费者五百四十元,暴利!放高利贷也不会有这么高额的利息吧?
  笔者曾与朋友讨论此事,不想朋友也曾因欠一条信息费,无线上网卡被停,不过因未超过三个月,交费后开通,相比之下还算幸运。

中国电信未做任何提示,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即单方终止上网服务,并依据其霸王条款直接将属于刘女士的剩余网费据为己有,严惩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故此刘女士已向315消费电子投诉网投诉,要求中国电信返回所扣款项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目前投诉已被受理,如果得不到满意的答复,刘女士将会通过诉讼解决,纵然自己与占据行业垄断地位的中国电信相比处于极其弱势的地位,但刘女士不相信现行的法律允许中国电信靠如此经营手段榨取消费者钱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