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反垄断法》,可谓耗时颇长。不过,由于其所涉及领域过多,如电力、航空、石油等,所以要慎重。更何况,它牵涉到部委机关太多,大家都想办好事,结果好事迟迟未决。
但对于《电信法》,可谓中国法制史上一个中国难产之最,从1980年开始,历经27年,要一轮又一轮的调研论证。一次次地被全国人大认定为“条件成熟时安排审议的法律草案”。尽管早在2005年,《电信法》已列入全国人大的立法计划,但其出台的前景至今仍不见明朗。
从某种角度看,《电信法》是电信领域的“反垄断法”,它出台的根本目的是要完善市场竞争秩序、促进公平公正,维护大多数公众的权益。
怎么它也与《反垄断法》一样,一次又一次地占据各大报纸的版面,可到头来是一场空。
有人会说,电信业体制处在转型期,市场竞争机制还不健全。但27年了,快3个抗日战争了,问题还没有解决?
现在,公众对于电信市场上的垄断、霸王条款等早已怨声载道。难道一部正式的国家大法都不能及时出台,表达民意吗?
其实,老百姓心里跟明镜似的,难以出台就是那些既得利益集团所左右。
可问题是,电信领域也就哪几家利益集团,政府又干了什么呢?
其实,政府可以改变权力和财富的分配,从税收或其他因素而产生去解决垄断问题。当然,政府机构办事效率高低也是一个问题。
也许,有人会说,现在随着技术和经济的发展,新问题还会不断涌现,诸如互联互通、电信资费、普遍服务、网间结算等焦点问题,不能仓卒决定。在我看来,其实也可以分层次、分步骤地解决。先从最容易的软肋下手,从坚决最紧要的矛盾入手,先解决一些基本概念、原则,至于具体的管制方法以及其他需要细化的东西,完全可以由监管部门根据《电信法》出台相关条例来完善和补充。
不过目前看来,《电信法》不但已经破中国记录,还要破世界记录?